(一)组织科
1.负责学校组织工作、党校工作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拟定和具体组织实施;
2.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,做好基层党组织的设置、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,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基层党组织落实“三会一课”等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基本制度;
3.负责党员队伍建设,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,制订并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,做好党员民主评议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、党员信息库管理与维护以及困难党员慰问等工作;
4.负责党费、党建经费管理工作,做好校管党费、党建经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,指导基层党组织管理好党费和党建经费;
5.负责党校的建设与管理工作,做好党员、干部、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,对学院二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;
6.负责政工系列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;
7.负责“双高计划”建设中党的建设部分工作推动落实;
8.负责开展组织育人工作。指导学校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教育引领作用,强化育人保障功能;
9.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关工作。
(二)干部科
1.负责拟定各类干部工作计划及组织具体实施;
2.负责处级领导班子的配备和调整工作;
3.负责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、交流调整、教育培训以及管理监督,科学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;
4.负责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,坚持动态调整机制;
5.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,做好高层次人才培育培养和管理服务,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建设,增强政治吸纳;
6.负责选派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或挂职锻炼,加强学习和挂职期间管理,负责援疆、驻村等支援艰苦地区建设的相关工作;
7.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、因私出国(境)、社团兼职等审批工作;
8.负责开展处科级干部家访,坚持常态推进;
9.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考核、处级领导干部“一报告两评议”工作;
10.负责受问责干部的教育帮扶;
11.负责各类干部工作的档案整理及档案移交工作;
12.负责受理党员、干部申诉,做好党员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;
13.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及处科级干部能力建设,提升推动事业发展水平,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组织保证;
14.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关工作。